根據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》(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)和《2024年揭陽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(碩)士研究生公告》有關規定,經公開報名、資格審核、考試、體檢、考察等環節,擬聘用賴妍燕等三位同志(名單見附件)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,現予以公示。
根據《揭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揭陽市促進產業發展“1+1+12”政策體系文件的通知》(揭府規〔2020〕3號)及《揭陽市集聚人才創新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》(揭市組發〔2021〕6號)等文件精神,符合條件的擬聘人員正式聘用后,按規定享受相應的急需緊缺人才生活補貼。
公示期間,若對以上擬聘人員有異議,請以書面形式(包括必要的證明材料)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反映。反映情況時要簽署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,要有具體事實,不簽署真實姓名或不提供具體事實材料的,不予受理。
公示時間: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
附件:2024年揭陽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(碩)士研究生擬聘用人員名單(第十一批)
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4年9月5日